阿瑟·柯南·道尔爵士的《血色研究》,摘要 自动翻译
《猩红研究》写于 1886 年,由亚瑟·柯南·道尔 (Arthur Conan Doyle) 于 1887 年在比顿 (Beeton) 的圣诞年刊上发表。道尔三度被出版商拒绝;最后,在 1886 年,沃德、洛克和公司接受了它,但附带条件是出版将推迟到次年,因为市场上充斥着“廉价小说”。 这是道尔的福尔摩斯故事中的第一部,也是四部以他为主角的长篇小说中的唯一一部。作品的标题来自福尔摩斯描述此案的小说中的一句台词:“通过生活的无色纠结,将谋杀的猩红色线拉长,我们有责任解开它,隔离并揭露每一寸。”
这部作品被认为是第一部(甚至是第一部)侦探小说。有趣的是,《猩红的研究》在最初出版时只是略微受欢迎。1891 年,当多伊尔在 Strand 杂志上发表了几篇福尔摩斯的故事时,他受到了欢迎。
这部小说包含了许多将在后来的福尔摩斯故事中看到的性格特征和情节元素。福尔摩斯被展示为一个聪明而古怪的人,他在解决犯罪方面的成功归功于他的观察力和演绎推理能力。华生是他忠实而不变的伙伴,引导着故事,是读者的普遍人物。他的作品包含对道尔写作时代的事件和紧张局势的具体暗示,以及对其他流行作家、哲学家和音乐家的参考。政治问题往往是情节的核心要素。
除了写于 1883 年的《克伦伯之谜》中的大师拉姆·辛格之外,在多伊尔的作品中,福尔摩斯这个角色没有特别的先例,尽管有几个文学先例和同时代的人影响了这个不寻常角色的创作。在《血字研究》之前,多伊尔一直在为他的故事寻找最好的叙述者类型,并拒绝了一些想法,直到他来到他的约翰·沃森博士那里,该博士以现实生活中的 PH 沃森博士为蓝本。
这位华生医生是爱丁堡皇家医院的外科医生,他发表了几篇关于他的旅行和研究的文章,多伊尔阅读了这些文章。道尔的讣告,写于 1930 年,总结道尔关于如何写他的故事的发现:“(他)想出了一个业余侦探的想法,他必须运用约瑟夫·贝尔的方法来解决谜团,像医学博斯韦尔一样表演者。”
这部小说以其对有组织的宗教的尖锐而明确的攻击而闻名。后期圣徒是恶棍,非常有害。多伊尔对摩门教徒的许多描述都是耸人听闻和夸张的,这本书也受到了过去和当代评论家的多次批评。不知道 Doyle 是否承认了反摩门教偏见,但这并没有阻止一些学校董事会反对将这本书列入阅读清单(2011 年,它在弗吉尼亚州的 6 年级从美国阅读清单中删除)学生)。并移至 10 年级的列表)。
小说《血字研究》多次改编为电影改编,1914年首次作为无声电影。这部电影已经丢失,因为它拍摄得非常糟糕。还拍摄了第二个无声版本,但这也丢失了。另一部电影是在 1933 年制作的,但由于它只有片名权,小说中的情节元素几乎无法辨认。1968 年,BBC 电视剧《福尔摩斯》第二季改编成电视剧。还有一部成功的苏联电影改编版,有动画版、舞台剧、图画小说和各种广播版本。其他改编使用了小说的一部分,例如华生和福尔摩斯的会面。BBC电视剧《神探夏洛克》的第一集中,福尔摩斯和华生的角色设定在21世纪;
阴谋
小说以叙述者约翰·沃森博士在第二次阿富汗战争期间作为军医期间受伤和疾病的恢复定居在伦敦。一天在酒吧里,他遇到了他的朋友斯坦福德。沃森向他的朋友承认他需要新房子,因为旧房子太贵了。斯坦福回答说他的另一位朋友也表达了这样的愿望,并带沃森到大学实验室,他的朋友福尔摩斯正在那里进行实验。
斯坦福提供了一些关于福尔摩斯的背景信息,比如他的真实职业不为人知,他是个古怪的天才,他的知识专业但多变。在讨论了他们的个人特质后,福尔摩斯和华生决定住在一起。华生观察神秘的福尔摩斯并注意到他奇怪的行为和兴趣。事实证明,同居对两个男人来说都是愉快的。
一天早上,Watson 注意到一篇关于基于观察的推理艺术的文章。最小的细节可以提供很多信息。沃森对这个理论嗤之以鼻,但惊讶地发现福尔摩斯是这篇文章的作者。福尔摩斯解释说他是一名咨询侦探。他的理性、理性观察和推理能力使他能够帮助客户,甚至破案。他感叹最近很少有善行。
然而,当苏格兰场侦探格雷格森要求他帮助他解决最近的一起犯罪时,他很快得到了一个好机会。福尔摩斯请华生陪他,然后他们去了伦敦某个地区的一所空房子。他们在那里观察犯罪现场:街上的出租车印记和院子里的脚印,房间里躺着一个被毒死但没有被抢劫的男人的尸体,墙上用血写着RACHE(德语为复仇)这个词. 一个女人的结婚戒指在捡起时从身上掉了下来。被谋杀的人名叫伊诺克·德雷伯,来自克利夫兰。他的秘书约瑟夫·斯坦格森(Joseph Stangerson)收到了一张便条。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沃森看到越来越多的谜题为福尔摩斯找到了位置。他告诉华生,根据他的观察,他如何确定凶手的年龄和身高,以及肤色。那天晚上对值班警员的采访显示,事实上,街上那个醉汉最有可能是为了戒指而回来的凶手。在调查过程中,另一名负责此案的苏格兰场侦探名为 Lestrade,福尔摩斯非常尊重他,他闯入福尔摩斯和华生的公寓,宣布斯坦格森也已遇害。事实证明,这是刀伤的结果,而不是毒药。斯坦格森的房间里有一盒药丸,福尔摩斯认为这是德雷伯的死。收到此信息后,福尔摩斯高兴地宣布他的调查已经完成。片刻之后,福尔摩斯叫来的出租车司机来接他。福尔摩斯透露,这个人,杰斐逊霍普,是德雷伯和斯坦格森的杀手。在沃森和侦探的帮助下,这名男子被制服了。第一部分到此结束。
第二部分以对狂野、孤立和危险的美国大沙漠的生动描述开始。在他们的同伴去世后,两个旅行者——一个高大憔悴的约翰·费里尔和他娇小的养女露西——试图生存。他们被一个巨大的商队——后期圣徒在途中救了他们免于饥饿。他们的领袖百翰·杨允许费里尔与他们一起骑马,如果他皈依了基督教;他同意。大篷车继续前往犹他州。
在接下来的几年里,摩门教徒选择的地点盐湖城的人口和财富急剧增加。费里尔在摩门教中兴盛,但拒绝结婚。露西从小美丽而独立。英俊、孤独、勤奋的猎人/制片人杰斐逊·霍普曾在一群牛群中将她从死亡中救出。他们坠入爱河,当霍普从几个月的旅行中回来时,费里尔允许他们结婚。
这让百翰·杨无法接受,他亲自拜访了费里尔并告诉露西嫁给长老的一个儿子伊诺克·德雷伯或约瑟夫·斯坦格森。他给了费里尔一个月的时间让她下定决心。杨的行为是典型的摩门教行为;他们曾经被迫害,但现在他们已经成为迫害者。他们的社区是秘密的、暴力的、控制的和排他的。费里尔长期以来一直憎恨摩门教徒,并向他的女儿保证,她不必嫁给她的两个儿子,他们可以逃跑。
Drebber 和 Stangerson 厚颜无耻地到 Ferrier 的家中与他谈论 Lucy,但他将他们赶了出去。这种公然的不尊重行为增加了对费里尔和他女儿的监视和威胁。终于,在月底的前一天晚上,杰斐逊·霍普半夜出现在他们家,三人逃进了山里。不幸的是,当霍普去猎杀饥饿的逃犯时,他回到了一个空荡荡的营地——费里尔被杀,露西被绑架结婚。
霍普回到盐湖城,得知露西几天前与德雷伯结婚。一个月后,她死于心脏病。霍普发誓他会在余生中为谋杀报仇(他认为露西的死是一场虚拟谋杀)。在下葬前从他死去的手指上取下结婚戒指后,霍普逃离犹他州制定计划并筹集资金。
他在整个欧洲寻找德雷伯和斯坦格森。这两个人是摩门教分裂组织的一部分。他们也知道霍普跟了他们多年,总能领先他一步。霍普终于得知他们在伦敦,并制定了杀死他们的计划。
在这一点上,故事回到了福尔摩斯、华生、侦探和他们的被拘留者身上。霍普被带到警察局,但被要求讲述他的故事,因为他在法庭或监狱中都不发光。这些人得知这是因为霍普的主动脉瘤随时可能破裂。他被允许完成他的故事。
霍普讲述了他如何找到一份出租车司机的工作,并找到了德雷伯和斯坦格森。一天晚上,他抓到德雷伯喝醉了,用毒药杀死了他。他试图对斯坦格森做同样的事情,但在他反击时被迫刺伤他以自卫。几天来,他一直坐在出租车的方向盘后面,以免引起怀疑。第二天,霍普被发现死于动脉瘤,脸上挂着平静的微笑。
福尔摩斯向华生讲述了他事后推理的能力。这个方法帮助他破案。他接着描述了他是如何设法找出案件的某些方面的,特别是,这是一个女人的问题。小说以福尔摩斯和华生阅读一篇关于调查结论的报纸文章结尾。它仅提到福尔摩斯是一名提供协助的业余侦探,但主要归功于 Lestrade 和 Gregson。
字符列表
夏洛克·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是一个聪明而古怪的“咨询侦探”,是一个相当神秘的人物。他的知识是专业的,同时也是多样化的。他是一位才华横溢的小提琴家和化学家,精通耸人听闻的文学作品。暗示他参与了毒品(鸦片)的使用,尽管从未直接说明这一点。他破案的成功,是因为他能够根据推理的方法观察和得出结论。他容易闷闷不乐,有时情绪低落;它也很隐蔽。
华生博士
在第二次阿富汗战争中受伤的军医。他被送往伦敦接受治疗,在那里他遇到了福尔摩斯并成为他的室友。他聪明、通情达理、冷静、不可动摇。
斯坦福
沃森的一位老军事朋友,当沃森和福尔摩斯都提到他们正在寻找室友时,他介绍了他们。
约翰·费里尔
一位西行旅行者,在杨百翰领导的摩门教徒将他从沙漠中救出时加入了摩门教信仰。作为露西·费里尔的养父,他认识到摩门教的危险,并试图与露西和杰斐逊·霍普一起逃离盐湖城。
露西·费里尔
约翰·费里尔美丽迷人的养女露西爱上了异教徒杰斐逊·霍普。她最终被迫嫁给长老的一个儿子伊诺克·德雷伯(Enoch Drebber)。不幸的是,她在一个月后因心碎而死。
伊诺克·德雷伯
摩门教长老之一的儿子德雷伯寻求露西·费里尔的帮助。杰斐逊霍普将他追杀至死。他的尸体被发现在劳里斯顿花园的一座废弃房屋中,开始了谜团。
约瑟夫·斯坦格森
摩门教长老之一的儿子斯坦格森也获得了露西·费里尔的手,但输给了德雷伯。他最终成为了德雷伯的私人秘书,并与他一起游历了整个欧洲。他也被复仇心切的杰斐逊霍普杀死。
杨百翰
有魅力、霸道、残忍的摩门教领袖。自称为约瑟·斯密说话并相信自己是先知,杨用铁腕统治选民。他阻止露西·费里尔嫁给一个异教徒,并在费里尔家族逃离犹他州时派他的复仇天使追捕他们。
莱斯特雷德探长
一名苏格兰场侦探,他接受福尔摩斯的调查建议。他和格雷格森之间存在着激烈的竞争。
格雷格森
苏格兰场侦探,他并不特别喜欢福尔摩斯,但认为他是最好的侦探。他和Lestrade之间存在着激烈的竞争。
杰斐逊霍普
年轻、强壮、能干的猎人。他遇到了露西·费里尔,爱上了她,并试图帮助她和她的父亲逃脱。后来,霍普变成了一个复仇的人,他在伦敦追查了德雷伯和斯坦格森,这两个人对费里尔的死负有责任。他最终杀死了两人,但在他被拘留几天后死于主动脉瘤。
约翰·兰森
谋杀当晚值班的警察;他在布里克斯顿路的一座空房子里发现了德雷伯的尸体。
夏彭蒂埃夫人
德雷伯和斯坦格森住在伦敦的寄宿公寓的主人。
亚瑟·查彭蒂埃
德雷伯和斯坦格森住在伦敦的寄宿公寓主人的儿子。起初,他被怀疑杀害了 Drebber,因为他威胁他对他的妹妹 Alice Charpentier 说下流话。
话题
演绎推理和溯因推理
福尔摩斯在破案方面的成功归功于他分析小块证据并从中得出结论的能力。溯因推理是描述福尔摩斯所做工作的更准确的方式,因为它是一种从猜测中推断出来的推理。福尔摩斯的故事通常以展示他惊人的能力开始。华生很惊讶福尔摩斯知道他来自阿富汗,而走到街上的人是一名退役军人。他对福尔摩斯在犯罪现场的行为更加惊讶:他为凶手画了一幅肖像,并就案件的几个重要组成部分向苏格兰场的侦探们提供了启发。在小说的结尾,福尔摩斯将他的技能称为向后推理而不是向前推理。
警察效率低下
虽然 Holmes 承认他确实尊重 Lestrade 和 Gregson 作为苏格兰场的顶级侦探,但他并不认为正式的执法系统总体上特别有效。这个主题出现在福尔摩斯经典的许多其他作品中,但它起源于第一部小说《血字的研究》。
Lestrade 和 Gregson 妄下结论并做出错误的假设。此外,他们带有偏见,将犯罪归咎于错误的人,并错过了犯罪现场的细微差别。他们常常对福尔摩斯不屑一顾,甚至嫉妒——他们自己的骄傲有时会阻止他们承认福尔摩斯实际上比他们的工作要好得多。
在房子里发现 Drebber 尸体的警员 John Ransom 完全没有注意到街上那个醉汉就是凶手 Jefferson Hope 的事实。福尔摩斯不能容忍他能力的局限。因此,这部小说证明了福尔摩斯敏锐的头脑和独特的能力使他超越了普通警察。
有组织的宗教的危险
亚瑟柯南道尔在一个天主教家庭长大,但最终决定离开这个信仰。晚年,他沉浸在招魂术中。他从来不是有组织的宗教的粉丝,这在这部作品中非常引人注目。摩门教徒是可怕的恶棍。他们的领袖杨百翰年轻,脾气暴躁,傲慢与权威。一群但人,或复仇天使,恐吓任何不同意信条的人。
信仰的特点是保密、压迫、腐败、贿赂、虚伪和暴力。任何被视为亵渎神灵的人都面临死亡或神秘失踪。有传言说移民被谋杀和妇女被绑架。多伊尔认为,有组织的宗教会压制独立、自主和思想自由。那些被迫害的人很容易转向迫害他们认为威胁他们的人。
复仇
最后,夏洛克·福尔摩斯得出的结论是,杀害德雷伯和斯坦格森的凶手要么是出于政治,要么是出于爱情。诚然,杰斐逊·霍普是由爱驱动的,但更恰当地描述他的动机的方式是复仇。作为一个孤独、孤僻、坚强、独立的人,他不喜欢露西和约翰·费里尔的命运。他决定毕生致力于将凶手绳之以法。几十年来,复仇的热情驱使着他。没有什么能阻止他,包括缺乏金钱或有关他选择的受害者下落的信息,或者不得不在欧洲各地旅行追捕他们。他称自己为法官、陪审团和刽子手。他不相信上帝或法律可以让人们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这种复仇的欲望几乎是原始的,它是消耗一切的,而且,
现代主义
福尔摩斯的故事背景设定在一个以理性化、官僚主义和科学进步为特征的历史时代。达尔文的进化论最近已成为对宗教逻辑主导地位的严重威胁。工业革命永远改变了英国人的生活和工作方式。人口激增和随之而来的贫富差距是那个时代的重要方面。
技术的进步已经渗透到法医学中,福尔摩斯正是在这里彰显了他的卓越地位。他是第一个开发出一种新的血液检测方法的人,并且经常在实验室进行其他实验。他解决犯罪的方法是基于理性和理性的。他用他的眼睛和智慧从他观察到的东西中获取证据。他的方法有序而务实,强调演绎推理被认为是整个社会做出决策和判断的最有效方式。
犯罪学
福尔摩斯甚至在它成为一门广泛的学科之前就已经参与了法医学。他经常被称为对法医科学家的主要影响。在这部小说中,他在实验室的验血工作中首次向沃森和读者展示了自己。他谈到分析一滴水以确定其来源。他看着脚印和烟灰得出结论。他从死者的嘴里嗅出毒药。在其他作品中,他使用放大镜和显微镜。他检查文件并进行弹道检查。这些小说将解决犯罪的艺术提升到了新的高度,强调科学是解决犯罪和识别肇事者的一种方式。
友谊
夏洛克·福尔摩斯和约翰·沃森博士有着文学界最著名的友谊之一。这部小说讲述了他们的第一次见面,并为他们在十几个关于福尔摩斯的故事中进一步交流奠定了基础。他们的关系之所以成功,是因为相互尊重、思想上的兼容性,以及互补的个性。
福尔摩斯古怪,华生稳重内敛。福尔摩斯是善变的,华生是冷静的。福尔摩斯需要听众,沃森更喜欢研究人性。他们的恶习和缺点并不能阻止他们轻松地生活在一起。他们也因对音乐的兴趣而团结在一起。沃森是福尔摩斯在调查中令人愉快且能干的助手,是一位有效的编年史家。由于他的古怪,福尔摩斯没有很多朋友,而华生几乎独自一人在伦敦。他们决定一起租房子标志着他们著名友谊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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