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蒂芬·多宾斯的《吵闹的音乐》 自动翻译
20 世纪后期诗人斯蒂芬·多宾斯的作品并不回避幽默或机智。他的诗歌经常涉及日常话题,例如听音乐或喝咖啡,从这些平凡的起点跳入抽象的哲学世界。1987 年在多宾斯的第三部诗集《墓地之夜》中发表的《喧闹的音乐》就是这种模式的一个很好的例子,以继父和继女随着音乐跳舞的形象开场,然后迅速过渡到存在主义的身份问题。
诗人传记 斯蒂芬·多宾斯 (Stephen Dobyns) 1941 年出生于新泽西州奥兰治 (Orange),这是纽瓦克郊区的一个小镇。在他的童年时期,他的家人曾多次搬家,他曾在密歇根、弗吉尼亚和宾夕法尼亚等多个州居住过。他就读于伊利诺斯州的 Shimer 学院,并在密歇根州的韦恩州立大学获得学士学位。多宾斯于 1967 年获得爱荷华大学的艺术硕士学位。多宾斯曾担任《底特律新闻》的记者,并在多所大学担任诗歌教师,包括莎拉劳伦斯学院、沃伦威尔逊学院、爱荷华大学、雪城大学和波士顿大学。多宾斯在 1972 年出版了他的第一本诗集《野兽并存》后闯入诗歌界,此后出版了十几本诗集和 20 部小说,这是美国诗人学院的拉蒙特诗歌选集。他的收藏和荣誉很多;除了其他奖项,他还获得了古根海姆基金会和国家艺术基金会的奖学金,他的诗歌被选入了“最佳美国诗歌”选集。他的几篇短篇小说也获奖并入选“最佳美国短篇小说集”。«Dobyns» 的诗歌散文集 «Best Words, Best Order» 深入探讨了诸如成为诗人意味着什么以及灵感从何而来等概念。诗文多宾斯,史蒂芬。“嘈杂的音乐”。«国会图书馆»。«Loud Music» 是对音乐响度概念的松散叙述和冥想,以及沉浸在如此充实、震耳欲聋的声音中的感觉。说话者在第一行输入这首诗,描述他和他的继女如何“兜兜转转”。说话者喜欢用“调高音量”听音乐;无论音乐的类型是什么——古典音乐还是摇滚——他都喜欢声音的振动是有触觉的,声音如此之大以至于“就像一只手在拍打内脏”。然而,他四岁的继女更喜欢以“高雅”的音量听音乐,音量足够小,她可以在声音之上说话或唱歌。说话者直觉这是因为对她来说,能够听到自己的声音是一种安慰,而当音乐铺天盖地时,“她觉得自己消失了”。一个四岁的孩子仍在努力确定是什么让她成为一个人,因此失去自我意识是令人恐惧和不愉快的。同时,对于成年继父来说,这种自我消解是理想的效果:他也将嘈杂的音乐体验为一种精神上的抹杀,«事实上我喜欢»。在这一点上,这首诗变成了一种异想天开的沉思,思考它的两个角色中的每一个最感兴趣的是观察世界。演讲者想象他们每个人都拿着“一种带窥视孔的盒子”。当继女往里看时,她理想地看到了自己——穿着她通常的衣服,端着她可能带到学校的午餐盒。四岁时,她仍然不确定自己是谁,所以最吸引人的是弄清楚自己的好恶和行为模式:“一个适合认真研究的主题”(第 17-18 行)。另一方面,她的继父已经活得够久了,不值得再接受如此激烈的审视。对他来说,方框会显示阴天、空荡荡的海滩——天气阴沉,可能即将暴风雨,只有最微弱的生命迹象。他会想象一种海洋生物“在水底下孵化”,以及一种“像我这样的人”从那里走过的感觉。与继女不同,继女会在盒子里专门展示她自己,继父拒绝在他的脑海中描绘自己。他知道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方式是通过响亮的音乐,这创造了“一个没有人和语言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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